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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發稿單位:新聞處第四科
發稿日期:95年11月15日
聯絡電話:27287562
馬市長為辦公室內控疏失監督不周向市民道歉
強調誠實面對錯誤配合檢調偵查主動對外說明
臺北市馬英九昨(14)日以沉重的心情召開記者會,對辦公室前同仁因為業務上便宜行事,以個人大額發票取代公務支出的小額發票核銷,馬市長表示雖然他事前不知情,目前為止也沒有發現承辦人員有中飽私囊之嫌,但辦公室內控出現疏失,他仍須負起監督不周的責任,向全體市民道歉,除了誠實交代、主動說明外,未來也會配合檢調偵查。
秘書長李述德說明,由於市長室每月常有逾百筆的零星支出,總額約一至兩萬元,但因發票數量很多,承辦人員由於公務繁忙,加上逐筆黏貼憑證費時,為節省工作負擔,便宜行事,每隔一段時間累積眾多小額發票後,以自己或他人的大額發票取代小額公務支出發票,黏貼於憑證上據以報銷。造成程序上的瑕疵。李秘書長指出,該承辦人從92年至95年6月間,以前述方式報銷發票,總金額約為80餘萬元;他也強調,根據目前調查結果發現,事實上均有公務支出,錢也都已支付出去,並沒有一毛錢落到市長或承辦同仁的口袋,完全是經費報銷程序上的缺失。李秘書長及市長辦公室主任鄭安國已經因督導不周,自請處分。
李秘書長指出,這個事件的缺失應從行政、刑事和政治責任三個層次來看待,行政處理的缺失,承辦人及各級核稿人都要負責,這就是行政責任;第二個是刑事責任,至於有沒有承辦人中飽私囊的事實,相關事證已送請檢調單位調查,假定有發現刑事責任,一定追究;第三個就是政治責任,重要的是未來如何改正,他再次強調市府面臨違法違紀事件,主動查察,明快處置,配合偵辦,適時說明的原則。
馬市長在會中表示,他一向清廉自持,從法務部長開始推動肅貪、防貪不遺餘力,上任後也要求市府各局處全面檢討各自的內控措施,在辦公室卻發生這樣的疏失,儘管無承辦人員貪瀆的具體事證,但辦公室發生涉嫌偽造文書的事情,令他個人心情非常惡劣,覺得對不起臺北市民,不過馬市長也指出,再怎麼難過都要面對,他不願意迴避,而是選擇實話實說,也讓大家知道犯了錯認錯,認了錯改錯,不怕家醜外揚,未來也將透過內控措施的全面檢討,防杜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
對於媒體將此事與陳總統國務機要費相提並論,詢問馬市長是否因此辭職,馬市長首先指出這完全是不一樣的事件,國務機要費是陳總統本人由他的夫人配合向外廣泛蒐集發票,換成現金且執行不屬國務機要費用範疇的用途,且有些確實中飽私囊,拿來買個人物品;但市府的這個案子,承辦同仁並不是受到市長指示,而是出於他個人主動;此外承辦同仁用大額發票取代小額公務發票是出於便宜行事或貪圖省事的動機,且如今已找出價值141萬餘元,共3千7百多張,用於公務用途得到充分證明,跟國務機要費案件完全不同。馬市長表示,這件事情他一開始確實不知情,但這件事情發生在市長辦公室,他無法推卸監督不周的責任,他也對因為每天工作繁忙,除行程會議外,很少與同仁交談,感到非常自責,承諾以後多加留意辦公室狀況,不過因為他本人沒有直接涉入這個事件,現在不需要辭職。
對於外界關注特別費的領用,馬市長一再強調,特別費不需單據核銷的部分,他一向按照行政院的規定處理,直接匯到指定的帳戶,用在公務或是公益的用途,跟全國6500位首長都是一樣的用法,符合相關的規定絕無不法,包括審計處、審計部長、審計部發言人也都曾表示,這部分核銷應該是沒有問題的。主計處、臺北市審計處也都曾經證實。針對仍有民代持續指控他花費7萬多元養馬小九,馬市長重申當初是參加由農委會和台北市政府合辦的宣導活動,鼓勵民眾認養流狗狗,馬小九經認養後因健康因素,留置在動檢所進行必要的驅蟲和治療費用9,900元,符合特別費用於公務的標準,從公務及核銷的角度都絕對合法,這就是為什麼臺北市審計處在9月27日正式發布新聞稿,說明核銷沒有問題,他呼籲部分民意代表不應在這件事上做一些無謂的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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